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4)
(三)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1.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2.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并适时研究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加强对政策实施城市的考核督导,确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财政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落实本方案要求。财政部要制定“整、建、促”三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及时跟踪工作任务进展,定期评估本方案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宣传解读政府采购相关举措,针对各项举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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