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3)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可填写: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应与第九条第四项保持一致】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以下为可选项】
(一) 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 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第十五条 会员因退会、被除名或者第十四条有关情形被确认丧失会员资格的,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对会员、理事、监事情况进行记载。会员、理事、监事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理事、监事相关档案,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备注:社会团体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实行会员代表大会的社会团体,会员代表一般不得超过会员数量的1/3】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其中负责人产生办法报中央社会工作部备案;【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还应当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负责人【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负责人的应当使用该表述】;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本项为可选项】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设立监事会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
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设立监事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备注:社会团体根据自身实际,也可在章程中赋予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负责人、确定名誉职务的人选、制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职权。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得授权理事会或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但法律、法规、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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