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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

鼓励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对蓄电池实施定期检测,按照国家规定对达到安全使用年限的蓄电池进行报废处理。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建立回收台账。

第九条  地铁站、车站、医院、商场、农贸市场、文化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单位等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按照规定同步交付使用。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推动有条件的已建成住宅小区及公共交通设施、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结合实际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依法简化审批程序,做好衔接工作。

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可以依法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临时集中充电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住宅小区、单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以及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指导、动员业主和所有权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在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使用集中充电设施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配置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满足职工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缓解住宅小区充电压力。推动在有条件的爱心驿站、城管驿站等场所设置临时集中充电点。

第十条  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利用民用建筑架空层设置的,应当采取有效防火分隔等措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巡查;

(二)保证充电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时清理不能提供充电服务或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充电设施;

(三)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视频监控设备等。

提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的主体应当遵守前款第一项规定,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推进外卖、快递等行业实行共享电池换电模式,引导共享电池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

提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服务的集中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应当提供与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一致的蓄电池。

第十一条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收费分为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设施电价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引导集中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

鼓励采取财政补贴、延长签约运营期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  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住宅、宿舍、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存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或者为其充电;

(三)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设施、器材;

(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六)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或者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七)在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民用建筑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非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九)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推动乘客电梯安装智能监测报警系统,阻止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一)承接物业时,与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等共同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及有关消防设施等进行查验;

(二)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维护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

(四)发现无合规牌照、使用违规改装或者配置更大功率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予以劝阻;

(五)其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对违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等定期巡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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