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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3)

15. 积极发展育幼消费。探索社区、家庭互助等托育服务新模式,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育幼服务,指导家庭托育点健康规范发展。鼓励提供全日托、计时托等多类型托育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等开发婴幼儿照护课堂,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向广大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加大婴幼儿照护专业建设支持力度,健全保育师等育幼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快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加强商场、写字楼等“婴童友好”活动空间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社区消费新场景

16. 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支持社区盘活现有闲置房屋场所,鼓励利用现有设施转型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推动养老育幼、邻里助餐、体育健身、健康服务、家政便民等服务进社区。因地制宜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探索发展智慧社区,推动社区生活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优化农村社区消费环境。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供排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消费硬件设施。统筹利用各类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支持开展电影、体育赛事、图书等下乡活动,推动优
质文化产品进农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育消费新场景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系统谋划,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推进跨部门协作。鼓励各地总结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地区、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相关部门和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示范和实践探索,加强对大宗消费、服务消费的综合金融支持,依法依规合理降低消费领域企业用地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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