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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便利境外人员住宿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服贸函〔2024〕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网信、公安及其出入境、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更好为入境旅游、工作、生活的境外人员提供住宿服务,依法保障在华境外人员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商务部等部门制定了便利境外人员住宿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合规经营

地方相关部门、网络运营平台不应以资质要求等为门槛限制住宿业经营者接待境外人员住宿,网络运营平台、住宿业经营者不应违规对外发布不接待境外人员住宿的有关信息。省级网信、公安、商务、文旅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联合加强市场整治,排查本地住宿业经营者和网络运营平台违规限制境外人员住宿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提升接待能力

支持住宿业经营者开展前台接待人员岗前培训,提升前台接待等相关人员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住宿业经营者升级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提供旅游、交通、购物等相关信息服务,开通国际长途,张贴中外文标识,配备具有一定外语能力的前台接待人员或人工智能翻译设备等便利化服务设施设备。

三、加强行业自律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督促住宿业经营者秉持平等、公平、诚信经营原则,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涉外业务培训,推动制定相关服务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和有关网络运营平台开展评估评价,引导住宿业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

四、发挥平台作用

引导网络运营平台优化外文版本应用程序,提升境外人员下载、注册、预订产品或服务等全流程服务体验。压实网络运营平台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发布信息审核把关。发挥网络运营平台规模效应,鼓励平台开设酒店外语、接待礼仪等线上课程,提供登记入住、客房预订等外语培训,帮助住宿业经营者更好为来华境外人员提供服务。

五、优化登记管理

进一步优化住宿业经营者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管理服务工作,简化信息采集项目,拓展登记报送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指导培训,便利住宿业经营者依法便捷开展住宿登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坚持教育管理先行,包容审慎执法,指导规范提升住宿业经营者涉外接待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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