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开展数字经济统计、分析,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数字经济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