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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5)
(二)高水高排工程,即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西起闽江北港荆溪浦口、东至鼓山魁岐。汛期利用截洪坝将山洪通过排洪支洞汇入主隧洞,从浦口、魁岐出水口排入闽江实现山洪截排;非汛期通过泵站抽取闽江水,利用补水支洞,经八一水库、登云水库进行内河生态补水。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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