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2)
(九)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的要求,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业务集成办理。依托区域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的资源集聚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与企业设立、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等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其他部门业务集成办理。
(十)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推动逐步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自动生成申请表、调用申请材料,并主动精准推送,便利自愿申请。
五、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
(十一)强化对重点产业的服务支撑。针对区域重点产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形成套餐式知识产权服务方案,集成信息检索、专利导航、专利转移转化等全流程公共服务,强化对核心技术攻关的服务支持,支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重点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立服务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园区全覆盖。定期发布重点产业发展态势分析报告,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跟踪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及时向创新主体推送风险信息,提供风险应对方案。
(十二)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支撑。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指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划,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探索设立优化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型企业专属服务空间,丰富政策库,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精准直达。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帮助企业解决研发创新和专利转化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多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促进专利开放许可和转移转化,加速专利产业化。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针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重点需求,匹配服务资源,加快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
(十三)强化对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服务支撑。积极探索、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在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推动产业发展强链增效等方面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和信息化保障,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与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协同发展,形成合力。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实施。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指导地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将意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地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规范对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定期汇总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开展情况,建立服务台账,将服务开展情况作为基本依据,及时督促指导服务效能发挥不明显的公共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五)加强供需对接。依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开展需求对接和资源调配,通过政府网站或知识产权线上服务平台,集中展示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事项,支持创新主体“一站式”浏览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信息和“一键式”提交服务需求,由公共服务骨干节点统一匹配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服务供需精准对接。
(十六)加强宣传推广。各省级和地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务服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众及时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及时总结宣传和复制推广各地区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十七)加强人才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多渠道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强化学校教育和在职培训,畅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养、评价和成长的职业化通道。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门人员。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认证项目,推动在本地重点人才引进、中高级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绩效因素。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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