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3)
(二)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底线要求,严格规划条件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规划条件和土地用途。强化合同履约动态监管,确保依规依约开发利用。加强监管协同,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信息化支撑。建立健全地下空间数据信息归集、查询和更新机制。地下空间的现状底图底数、资源综合评价、规划数据、审批供应、规划许可和规划核验等信息,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自然资源部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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