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2)
四、提升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管控能力
7.加强动力锂电池运输监管。指导各地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督促动力锂电池生产、维修、回收企业按标准要求妥善包装、委托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承运动力锂电池,严格落实动力锂电池装载查验和记录制度。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动力锂电池行为。(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探索运输过程安全监测技术应用。结合运输方式特点和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动力锂电池运输环节热失控报警机制、安全监测技术研究。根据不同运输方式特点,综合考虑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场景、技术运用可靠性及后续处置流程合理性,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热失控预报警技术。(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编制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操作指南》《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应急处置手册》,明确动力锂电池运输、装卸、中转等环节操作要求、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指导运输企业依法依规按需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运输防护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防护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形成高性能、低成本、轻量化、系列化运输安全防护装备,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领域推广应用。加快研发适合动力锂电池多式联运的集装箱载具,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出台配套政策,优化集装箱装运动力锂电池多式联运条件。(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完善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
11.制定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加快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研制重点任务计划,推动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及多式联运技术要求、锂电池铁路运输技术要求、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等标准出台。加快修订发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 21668),研究明确纯电动货车能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国内实施机制。加快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等国际规则在国内转化实施,进一步强化国际规则和国内规则对接。(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动力锂电池运输技术规则国际化。充分发挥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和铁路合作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动力锂电池国际运输规则和标准制定。(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14.加强动力锂电池运输双多边合作。加快研究加入《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加快推动与部分国家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快速实施双边机制,畅通中欧动力锂电池国际道路运输通道。(交通运输部负责)
15.培育动力锂电池运输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动力锂电池运输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运输企业对标国际一流,积极拓展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服务,整合海外运输、仓储等物流资源,提升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交通物流和动力锂电池生产企业高效衔接、深度融合,推进物流链供应链一体化融合发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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