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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1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决定》已经2024年7月11日市政府第16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市 长:孙志洋

2024年7月25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进一步扩展南沙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根据《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31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南沙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市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做好调整事项衔接落实工作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有关部门要与南沙区承接部门完成调整事项的交接工作,并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表证单书及标准化成果等一并移交,及时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技术规范等。对委托实施事项,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等。市级行政职权委托后,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职权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承接部门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委托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本决定中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在本决定之前已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实施的,从其规定。

  二、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有关部门在移交行政职权事项时,涉及使用省级垂直信息系统或需要与省级部门进行业务对接的,要帮助南沙区做好协调衔接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强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承接能力。要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字化支撑,密切跟踪调整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调整事项的监管,及时指导承接部门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三、依法做好实施工作

  南沙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督促区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承接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南沙区相关承接部门在交接过程中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南沙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有调整的,由南沙区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部门作相应调整,并对外公布。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附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南沙区

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市级实施部门

调整

方式

南沙区承接部门

备注

1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委托

区商务局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

区行政审批局

仅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3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行政许可

市政府(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委托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4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市司法局

委托

区司法局


5

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委托

区综合执法局


6

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招投标情况或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委托

区综合执法局


7

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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