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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4)

(五)规模供水加压泵站,是指区域供水过程中,设计日供水量一千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一万人以上,配置清水池的加压泵站。

(六)管道分质供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消毒等工艺对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进一步深度(特殊)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以供直接饮用的供水方式。

(七)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

第三十八条 对涉及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供水管理以及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对瓶装水、桶装水等包装饮用水的监督管理适用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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