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旅游促进条例(2)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依托特色优势生态资源,培育森林康养、中医药保健、富硒绿色食品养生、旅居度假、运动休闲等旅游业态,开发康养旅游产品。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鼓励和支持合理利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以及人文遗迹、民俗风情等旅游资源,培育共享生态农庄、特色民宿、休闲采摘、农事体验等业态,促进生态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托河湖等水生态资源,依法开发亲水旅游项目和产品。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依托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开发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等研学旅游产品,培育研学旅游实践教育基地,支持学校规范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游活动。
第三章 政府扶持与市场促进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促进生态旅游发展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生态旅游发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考虑生态旅游发展用地需求,统筹布局生态旅游业发展用地,保障生态旅游项目用地。
支持依法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等开发生态旅游项目。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生态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促进生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旅游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合作,建设生态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开展生态旅游管理人员、导游、讲解员以及相关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旅游产品市场开发、推广、营销等活动提供平台支持。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生态旅游经营者参加推介会、博览会等活动,宣传、推介本地生态旅游产品和生态旅游形象。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为生态旅游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推动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智慧旅游。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建设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使用网络信息查询、预订、支付、评价、投诉等功能,提升生态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运用数字化交互技术等新技术,创新生态旅游产品展现形式,在丰富旅游体验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四条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通过资源整合、改革重组、收购兼并等方式投资生态旅游产业,促进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
支持旅游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引导旅游企业向专业、精品、特色、创新方向发展,形成各类旅游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建设汉江亲水长廊、沿江环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秦巴生态旅游廊道等,加强与毗邻地区合作,促进生态旅游联动发展。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研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汉江石、毛绒玩具、安康丝绸等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安康富硒茶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旅游消费市场。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传统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举办“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等特色活动,培育特色生态旅游品牌。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护、传承安康特色美食制作技艺,开发具有安康特色的餐饮项目,扶持特色餐饮品牌,建立本地特色美食品牌推荐名录,鼓励和支持各类餐饮业态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第四章 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连接景区、旅游区、旅游村镇的道路、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在中心城市、县城、旅游重点城镇建立旅游服务中心,形成市、县、景区三级旅游服务集散体系。
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旅游者相对集中的场所应当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医疗救治设施、旅游厕所等建设。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推动生态旅游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企业依法制定生态旅游标准,运用标准化、规范化方式促进生态旅游发展。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在信息咨询、文明旅游引导、游览讲解和旅游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志愿服务。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旅游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执法信息共享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开展日常检查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查处旅游投诉纠纷和旅游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旅游景区突发事件、旅游高峰期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并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