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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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