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2)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彩灯文化保护名录的申请或者建议;

(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或者建议以及调查发现的本辖区彩灯文化资源进行初审,并向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保护名录的推荐意见;

(三)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推荐意见进行评审,提出保护名录初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日;

(四)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拟定彩灯文化保护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彩灯文化保护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公布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彩灯文化资源,直接列入保护名录。

列入保护名录的彩灯文化资源因不可抗力损毁、灭失或者类别、层级发生变化的,或者新发现的彩灯文化资源经认定须列入保护名录的,应当及时调整保护名录。保护名录的调整依据本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列入保护名录的彩灯文化资源应当明确保护责任人。

列入保护名录的实物、场所等彩灯文化资源,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保护责任人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确定。

保护责任人应当妥善保护有关实物、资料和场所,按照规定对有关实物、资料登记、整理、建档,协助开展彩灯文化传承、传播、展示、交流等活动。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下列措施,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彩灯文化资源进行保护:

(一)对遗址、遗迹和建(构)筑物,应当依法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健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对优秀彩灯作品和其他实物,应当做好保管、展示、研究、交流工作;

(三)对反映彩灯文化的文献资料和文化艺术作品,应当做好整理、研究、修订、出版工作;

(四)对彩灯文化民俗活动和彩灯传统制作技艺,应当组织采用活态演示、口述实录等方法,运用文字、图片、影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进行记录、整理、建档、利用;

(五)其他有利于彩灯文化保护的措施。

第十三条 对熟练掌握、运用和传承彩灯传统制作技艺的个人或者团体,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认定为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并向社会公布。

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参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支持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习场所;

(二)支持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

(三)支持开展彩灯传统制作技艺的记录、整理、建档、研究、出版、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

(四)支持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

(五)支持参加与彩灯文化相关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六)其他有利于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传承、传播的活动。

第十五条 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传承活动,传授彩灯传统制作技艺,培养后继人才,报告传承情况;

(二)配合相关部门征集、整理和保存列入保护名录的实物、文献资料;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彩灯文化资源调查;

(四)参与彩灯文化公益性宣传、展示、传播、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彩灯文化民俗活动。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举办自贡灯会,集中展示传播彩灯文化。

第十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静态展览、动态展示、活态展演、互动体验等方式,组织开展彩灯文化宣传推广活动。

鼓励开展与彩灯文化相关的文史研究、艺术创作。鼓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对彩灯文化资源的征集,丰富馆藏内容,开展彩灯文化宣传普及活动。

支持中国彩灯博物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侵占、破坏列入保护名录的遗址、遗迹、建(构)筑物、实物、资料等彩灯文化资源。



第三章 创新与发展



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彩灯文化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推动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与现代科技、材料、装备等结合,提高传承创新能力。

鼓励和支持彩灯企业、个人开展创意设计、工艺创新,运用现代声、光、动装置技术和数字技术等手段,创新彩灯表现形态,发展动漫网游、网络视听等彩灯文化新业态。

第二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彩灯文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与彩灯文化有关的外观设计、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