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3)
(二)岩心装箱。
岩心清洁完毕后按由浅至深的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摆放在岩心箱内。岩心箱尺寸规格参照《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DZ/T0032-92)附录A《岩心箱(盒)种类与规格》。
水工环地质调查钻取的松散层岩心应根据钻探口径选择合适的PVC管或岩心箱。通常按照1米长度截取并沿岩心中轴线剖分为两半,分别用于取样测试和保存。用于保存的部分,为保持其原状性质,一般采用PVC管密封保存。在PVC管上用红色(或黑色)油性记号笔标注孔(井)号、岩心深度等,或粘贴显示孔(井)号、岩心深度的标签。之后以塑料膜包裹并用胶带缠封。
岩屑应在干燥处理后(一般采用自然晾晒的干燥方法,必要时采用可控温或低温烘干,禁止高温烘烤),连同标签一并装入规格适宜的岩屑袋(或瓶)内。在岩屑袋(或瓶)上用红色(或黑色)油性记号笔标注孔(井)号、样品顺序编号、采样孔(井)深、采样层位等信息,或粘贴含有以上信息的标签。
(三)岩心方向标记。
油气地质调查、深部探测、科学研究钻探等重点钻孔(井)岩心,清洁后应立即做好方向标记。沿钻进方向,用红色、黑色(或蓝色)油性记号笔在岩心上画平行方向线。红线在上,黑(或蓝)线在下,两条线间距约1厘米。水工环地质调查钻取的松散层岩心在PVC管上用油性记号笔标记顶和底。固体矿产岩心,可在岩心箱上做方向线标记。
(四)岩心回次标注。
岩心按照深度由浅至深(由顶至底)的顺序,在长度>10厘米的岩心(矿心为5厘米)段块上,逐一用白漆涂出长方形块(规格3厘米×2厘米),待白漆风干后用红色(或黑色)油性记号笔对岩心逐块进行编号。从左至右依次写明回次号、本回次岩心总块数(分母)、该块岩心的序号(分子)(图1)。编号右端应为靠近孔底或钻头的一端。
图1 岩心回次编号示意图
(五)岩心牌标识。
岩心回次间应放置岩心牌。岩心牌标识内容应包含探矿权/采矿权(项目)名称、孔(井)号、回次号、孔(井)深、层位、进尺、岩心长、取心率、记录员、出筒日期等信息(图2)。水工环地质调查钻取的松散层岩心,其岩心牌标识内容应包含孔(井)号及深度范围。岩心牌应进行塑封防水处理后固定在岩心箱或PVC管上,每一回次末宜用油性记号笔在岩心箱内壁做回次号标记。
岩 心 牌
探矿权/采矿权(项目)名称
孔(井)号 回次号
孔(井)深 - 米 层位
进尺 米 岩心长 米
取心率 %
年 月 日 记录员
图2 岩心牌格式示意图
(六)岩心箱标记。
在岩心箱外侧,从左至右依次用红色(或白色)漆或油性记号笔标注探矿权/采矿权(项目)简称、孔(井)号、孔(井)深范围、回次范围和箱号(图3)。在岩屑盒外侧,从左至右依次用红色(或白色)漆或油性记号笔标注孔(井)号、孔(井)深范围、袋号范围以及盒号。
×××矿 ZK01 600.1—604.5米 100—130回次 120
图3 岩心箱外侧标识样式
二、野外现场岩心图像拍摄
(一)岩心准备。
对岩心进行整理后且在取样工作开展前,应及时开展岩心图像拍摄工作,获取岩心出筒后的第一手图像信息。拍摄前,须做到岩心摆放有序、表面清洁、岩心茬口对接紧密,各类标识齐全准确,字迹清晰。回次标识平放于每回次底部。对于剖分为两半的松散层岩心,应选择较完整一半进行图像拍摄。
(二)图像采集与信息记录。
利用数码设备以单个岩心箱为基本单位拍摄岩心表面图像。图像分辨率通常不低于100PPI,图像清晰、亮度适中、颜色不失真,以JPG格式保存。应记录各箱岩心图像对应的孔(井)号、箱号、起止深度、地质层位和岩性等信息。
(三)数据命名与组织。
建立三级文件夹保存项目所有钻孔(井)的岩心图像。岩心图像保存在相应的文件夹内。一级文件夹保存项目所有钻孔(井)的岩心图像。命名规则为“项目编码_IMG”。如DD2020009项目的岩心图像文件夹命名为“DD2020009_IMG”。二级文件夹保存单个钻孔(井)的所有岩心图像。命名规则为“钻孔(井)号_IMG”。如钻孔ZK001的岩心图像文件夹命名为“ZK001_IMG”。三级文件夹分为原始岩心图像(L0)文件夹和处理后岩心图像(L1)文件夹,分别保存拍摄的原始岩心图像和纠斜、裁剪等处理后的岩心图像。命名规则分别为“钻孔(井)号_L0_IMG”和“钻孔(井)号_L1_IMG”。如ZK001的原始岩心图像文件夹命名为“ZK001_L0_IMG”。
完成一个钻孔(井)的岩心图像拍摄后,应对图像进行纠斜和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调整,使图像尽可能接近肉眼观察状态。沿岩心箱外边缘线对图像进行裁剪,去除多余部分。处理后的图像文件命名规则为“钻孔(井)号_箱号”。如ZK001钻孔第1箱岩心图像,命名为“ZK001_001”。
总共9页
[1] [2] 3
[4] [5] [6] [7] [8] [9]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