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的决定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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