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
10.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开展民营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鼓励主动服务本地区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校宣讲,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主动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稳岗拓岗支持政策,办好“‘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汇聚更多岗位资源。
11.创新挖掘基层就业空间。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项目,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支持各地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用好现有各类资金和政策渠道,开发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农业科技等岗位。鼓励结合地方实际和高校办学特色,创新实施基层就业项目,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基层就业渠道。
12.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建立就业信息归集机制,推进国家、省级、高校三级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实时对接社会招聘机构岗位信息,持续举办网络招聘活动。加快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管理。主动精准向毕业生推送就业指南、岗位资源。各地各高校要主动与平台共享岗位信息,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注册使用。
四、做实做细就业指导帮扶
13.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各地各高校要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推动把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给予学时学分保障。打造一批名师金课及精品教材,鼓励培育教学成果。办好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引导大学生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聚焦社会需求、产业变化,探索面向高年级学生开设专业微课程、职业培训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14.加强就业育人与观念引导。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个性化求职心理疏导。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宣传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激励高校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区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15.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建立帮扶台账,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要求,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落实帮扶责任,与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组织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帮扶实效。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接续,帮助他们及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16.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实习实践作为促就业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政策制度保障。统筹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强化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做好就业实习安全教育。持续发挥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作用,深化政校企合作,协同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有组织地开展就业实习实践活动,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五、持续推进就业监测与综合评价改革
17.加强就业进展监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地要不断健全完善就业监测机制,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就业监测工作质量。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分级开展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
18.深入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各地要探索开展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就业评价体系,破除就业工作单一评价导向。坚持分类评价,突出质量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以就业评价赋能高校就业工作转型,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加强与有关部门政务数据比对分析,将就业状况纳入综合研判,为教育教学评估、就业工作质量评价提供参考。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水平
19.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充分发挥“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教育部门要牵头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任务落实。各地各高校要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各方资源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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