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3)
20. 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加大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投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举办省级重大项目产融对接会,推动设区市、县(市、区)依托细分产业链、重大项目等开展政银企对接,争取更多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计划,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广“银行+商会+担保+民企”助贷模式。推动商业银行建立信贷投放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2. 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将适用范围从小微企业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帮助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优化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差别化容忍政策,提高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推广“农保贷”“流水贷”等信用融资产品和“整村担保”“整村授信”融资分险等创新模式,促进金融机构将质量信誉作为融资依据,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江西金融监管局)
23. 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大做强。研究推动上市公司与产业企业并购重组专项措施,围绕“1269”行动计划建立并购重组后备资源库。境内外并举推进企业上市,引导拟上市企业加快申报,争取在审企业尽早发行上市。(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江西证监局)
七、加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24. 严控增量。完善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房地产用地存量的用地供应调节机制,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类用地供应,在有需求前提下增加核心区位、配套齐全的住宅用地供应。(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5. 优化存量。加快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增加新的购房需求。支持专项债券资金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支持专项债券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落实好国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全力以赴保交房,加大“白名单”工作推进力度,按序时进度完成交付目标。(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税务局、江西金融监管局)
26. 提高质量。优化调整房屋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引导市场加大高品质住房供应,打造新增长点。推动房地产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稳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
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干字当头、众志成城,狠抓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实落地,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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