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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检察履职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依法履行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检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守正创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全面深化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健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制度体系

3.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4.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分级分类开展检察人员政治轮训。

5.完善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深化检察系统内巡视和政治督察。完善检察机关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优化检察英模人物选树学习机制,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6.健全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现实思想调查分析,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三、完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度体系

7.服务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推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协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依法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推动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强轻微犯罪问题研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8.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依法惩治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动健全金融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9.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完善保障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健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协同机制。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推动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优化刑事申诉案件办案程序。落实和规范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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