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2)
(十)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丰富新能源车险产品,优化市场化定价机制,研究出台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引导行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赋能,加快线上化、数智化转型。夯实财险业数据基础,深化数据应用,打造数据资产。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健全完善财险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财险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营销宣传和信息披露,提升理赔服务质效,完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
(十一)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引导财险业优化定价模型、方法和工具,加强产品定价管理,探索建立财险产品服务创新保护机制。防范数据、模型、算法风险,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做好客户信息保护。督促财险公司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鼓励财险公司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支持财险公司参与设立服务平台或风险实验室,加强安全技术、防灾技术等基础性研究,积极融入各类产业标准建设,提高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壮大财险精算队伍,培养风险管理工程师队伍。

(十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支持在华外资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稳妥扩大再保险供给。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扩大境内外再保险市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探索监管规则互认。探索相关财险业务互联互通,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
五、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十三)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优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机制。鼓励在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发挥共保体等保险机制作用,提升保险保障能力。丰富研发、中试、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领域保险供给。优化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政策,探索建立绿色保险创新服务体系,鼓励财险业绿色低碳运营。推广再制造件在保险领域的应用。

(十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着力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研究房屋保险体系,探索推广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强化综合运输大通道保险供给,支持多式联运“一单制”保险,鼓励开展公路灾毁保险,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领域保险保障。丰富新市民和银发经济领域保险。加快发展各类雇主、公众、产品、职业等责任保险,满足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的保障需求,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十五)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主动对接区域协调发展、主体功能区等重大战略的风险保障需求,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服务。加快发展航运保险,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相关地区开展国际道路运输风险分散机制研究探索。鼓励行业提升国内贸易信用险承保能力,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推动优化承保理赔条件,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强化对“走出去”企业风险保障。鼓励“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升级产品服务,提升中资海外利益特殊风险保障水平。发挥财险业保障项目产业风险的优势,研究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探索发展保投联动新模式,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和金融服务。强化对民营经济的保险保障。

(十六)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涵盖基础层、扩展层、补充层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强化以再保险和风险证券化为核心的风险转移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香港发行巨灾债券等保险连接证券。研究完善台风、洪水、地震等巨灾风险模型。探索气候风险量化标准,积极发展气候保险,提高自然灾害保险保障水平。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增强事前防灾减灾、事中应急救灾、事后及时赔付相结合的保防减救赔一体化服务能力。完善灾害事故理赔服务规范,加强与救援施救、汽车维修等行业沟通协作,优化事故调查、灾后赔付、预赔付工作。探索警保联动方式,推广交通事故“互碰快赔”等快速处理机制和大灾互认车辆损失查勘机制。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密切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重大战略有关财险业务的政策支持。推进财险领域法治建设,强化司法与监管协同治理。推动完善民事赔偿法律制度和侵权责任法律体系,支持重点领域出台强制保险制度。支持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示范区建设。

(十八)强化金融文化建设。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引导财险公司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坚持稳健审慎经营。鼓励财险业丰富文化建设载体、形式和内容,打造特色精品金融文化品牌。加强财险理论研究,强化政产学研联动,促进理论研究创新发展。

(十九)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加强央地协同,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的积极作用。强化数据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整合建立共享数据库,为财险业经营管理和相关公共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持。发挥银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等基础设施和保险业协会、保险学会、精算师协会、保险资管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为财险监管和改革发展提供支撑。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