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2月6日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和质量不断提升,病死率逐步下降,社会歧视进一步减轻。经输血传播基本阻断,经注射吸毒和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性传播成为最主要传播途径。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防治取得积极进展,整体疫情处于低流行水平。但也要看到,我国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影响流行的社会因素复杂交织,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高,异性传播感染人数多、隐蔽性强、预防难度大,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分类指导,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以创新为动力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目标是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减少相关死亡,将整体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1.提高社会防护意识。到2025年,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
2.促进危险行为改变。到2025年和2030年,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均较前5年减少10%以上;到2025年,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措施覆盖比例达95%以上,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在0.2%以下,到2030年持续保持。
3.预防家庭内传播。到2025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在2%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在0.3%以下,到2030年持续保持。
4.提升诊断治疗效果。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到2025年达90%以上,2030年达95%以上。到2025年,经诊断发现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抑制比例均达95%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
5.控制人群感染水平。到2030年,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
三、防治措施
(一)开展宣教干预和社会动员
1.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科学宣传艾滋病危害,将防治知识纳入“公民健康素养”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广泛动员群众,促进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结合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督促车站、机场、口岸、港口客运站、娱乐和洗浴场所等运营单位开展宣传。指导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及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开展警示性教育。
2.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全面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有关规定并加大检查力度。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落实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措施。完善药物预防策略,全面推广暴露后预防措施,规范实施暴露前预防措施。创新开展针对易感染危险行为人群风险评估、检测动员、药物预防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干预。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做好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置。血站巩固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
3.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利用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计划。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和社会公众人物参与防治公益活动。
(二)加强检测和监测
1.提高检测服务质量。各地制定针对性筛查计划,开展便利可及的检测服务。疫情严重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传染病医院具备抗体确证检测和核酸诊断能力。动员重点人群及时、主动和定期检测,促进自我检测和性伴检测;利用互联网技术发挥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网络的综合作用;强化重点人群和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就诊者的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梅毒等共检。疫情严重地区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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