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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2)

2.开展多渠道监测预警。加强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建立艾滋病防控智慧化多元化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重点人群哨点监测和耐药监测,推进机构间信息交换,有效利用哨点监测、耐药、分子流行病、出入境等数据,强化疫情研判及趋势分析。利用病毒基因测序、分子传播网络和新近感染分析等,进一步深入开展新报告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播风险判断。

(三)推进治疗和救助

1.提高抗病毒治疗质量。全面推广检测、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对新报告感染者尽早启动治疗,动员未治疗感染者接受治疗。严格执行诊疗指南,加强治疗评估、病情和耐药监测。加强感染者分类管理和个案服务。加强感染者的结核病预防治疗。健全承担艾滋病综合医疗服务的医院与定点医院的转诊和会诊机制,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范围。结合药物研发进展和耐药情况,适时优化成人及儿童治疗方案。加强感染者随访服务,督促其规范治疗并依法履行性伴告知及防止感染他人等义务。做好感染者异地抗病毒治疗衔接。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诊疗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试点项目,完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评价标准。

2.加强感染者关怀救助。依法保障感染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减少社会歧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落实机会性感染有关救治保障政策。加强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费。

(四)落实不同人群针对性防控措施

1.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体系,加强转诊和协作,建立与传染病信息报告等系统间的共享机制,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育龄妇女专案管理和孕情监测。完善早筛查、早诊断服务流程,进一步缩短孕产妇检测确诊时间。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措施,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全程服务。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

2.推动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实施校园抗艾防艾行动,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将预防艾滋病纳入教育计划,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中学阶段开展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促进校内外青少年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

3.推动中老年人预防性病艾滋病。鼓励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预防干预,减少中老年人不安全性行为。鼓励将老年人艾滋病检测工作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相结合。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规范化诊疗和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加强对老龄感染者的社会支持。将老年人预防性病艾滋病纳入老年健康素养提升、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心理关爱等工作。

(五)强化重点地区防治工作

1.加强重点地区攻坚。疫情较重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模式,加大资源投入,形成防治合力,做到“一地一案”。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和区域协同,联合开展综合干预、检测治疗、社会治理等工作。边境地区根据需要制定符合实际的防治政策。

2.发挥防治示范区引领作用。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着力解决男性同性性行为者等重点人群防治,以及制约诊断发现等重点环节的难题,发挥稳定疫情和模式探索作用。创新机制和模式,结合需要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猴痘等多病共防。

(六)开展艾滋病防治社会治理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治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的危险行为,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监管场所应当对监管期限在三个月以上或在被监管前有过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的被监管人员全部进行艾滋病检测,将感染者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并开展抗病毒治疗,落实监管场所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监管,督促相关企业配合疾控部门发布风险提示信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活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2.加强禁毒防艾工作。将禁毒工作与艾滋病防治紧密结合,及时清理和打击从事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做好药物滥用监测,特别是对非列管替代物的监测,及时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控范围,依法打击滥用物质和非法催情剂的生产和流通。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吸毒人员戒治的重要措施,优化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布局,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衔接机制。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难以覆盖的地区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地方各级政府对辖区防治工作的责任,发挥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协调作用。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防治相关投入政策,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生健康、疾控、工业和信息化、药品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强化信息通报和部门协同,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原料药、成品制剂供需监测,采用政府采购、定点生产、药物轮储、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等多种措施保障药物持续稳定供应。落实药物生产、流通和进口等环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核心技术和关键策略研究。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强化防治工作“三医”协同发展,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和衔接,配齐配强防治专业人员,加大对防治人员的关心爱护,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等有关津贴补贴政策。开展国际交流,健全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防治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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