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和《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的通知(3)
在开展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中发现可能影响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和科学性的普遍性问题,检察官可以在检察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对相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第二十六条  技术性证据的专门审查交由检察技术人员以外的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的,参照本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略)。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