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2)
第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沿江冰雪资源,发展冰雪观赏、冰雪节庆、冰雪运动、冰雪赛事、冰雪游乐、冰雪演艺、冰雪度假等冰雪旅游产品,统筹设计特色冰雪旅游线路,打造冰雪旅游度假胜地。
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独特冰雪旅游资源,借助哈尔滨旅游品牌优势,搭建经济发展平台,开展冰雪经贸等活动,把冰雪经济作为本市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革命旧址、遗址和纪念设施,打造沿江红色旅游产品,推广沿江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彰显哈尔滨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的贡献,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挖掘农村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突出田园生态、传统民俗、乡村民居的特点,引导开发农家乐、种植体验、果蔬采摘、花卉观赏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化、品质化、特色化发展。
第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托森林、湿地、温泉等生态资源,开发具有安全保障的保健养生、旅居养老、康复疗养等旅游产品,促进康养旅游发展。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借助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东北亚文化艺术创意设计博览会等国际博览会、交易会、文化艺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等,吸引游客前来洽谈贸易、观光旅游,开发特色会展旅游产品,促进会展旅游专业化、国际化、精品化发展。
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利用符合条件的工业遗存、老旧厂房等,开发具有科普教育、文化展示、工艺演示、产品体验、休闲娱乐等功能的工业旅游产品和线路。
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依托自然生态资源、文化遗产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景区等建设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开发健康安全的研学旅游产品,增强亲近大自然体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湿地等自然资源,在沿江景区、公园、乡村旅游景点等推进汽车旅游营地、露营营地建设,配套物资供给、水电保障、道路指引、医疗救助、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体系,发展露营文化品牌。
第二十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区位布局、夜间景观、标志建筑、商业设施等综合要素,引导进行景区、街区、商业橱窗的亮化展示,探索市场化灯光秀表演,打造松花江沿岸时尚夜景。
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旅游经营者通过举办餐饮美食、演艺娱乐、游船观光等主题活动,培育参与性、体验性强的夜间经济业态,丰富沿江夜游体验。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扶持龙江鱼宴、俄式西餐、农家菜等传统特色餐饮,传承老字号品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小吃,开展系列美食节庆活动,丰富旅游者的特色饮食文化体验。
旅游经营者可以依托本地自然、社会和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民宿、主题酒店等,提供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的多样化住宿服务。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旅游商品创意研发,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工艺品、纪念衍生品、文化科技创意产品,借助文旅活动推介或者在交通枢纽地、游客集聚地等设立旅游特色商品展示销售场所,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满足多元旅游需求。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松花江沿江旅游宣传,推介沿江旅游资源、旅游线路、旅游产品,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沿江旅游宣传推广,提升沿江旅游品牌知名度。
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沿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沿江旅游发展相关规划的编制、沿江旅游项目谋划、沿江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护、旅游宣传、旅游节事活动、旅游管理等。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沿江旅游发展需要,在土地调规和用地申报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
发展和改革、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利用相关政策措施,合理使用有关资金、补贴,加大对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项目的支持。
第二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市场主体投资沿江旅游产业,培育和引进大型旅游集团、有关协会组织,带动旅游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第二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办理沿江旅游经营涉及的各类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协调重大项目的联审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加快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事项范围,为沿江旅游经营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旅游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健全旅游信息共享与服务机制,无偿向游客提供旅游景区景点、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客流量预警、食宿、购物、医疗急救等旅游服务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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