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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

八、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

中央企业要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明确市值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制定全面务实的市值管理制度并依法合规披露制度制定情况。指导控股上市公司“一企一策”细化年度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工作成效。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

九、严守依法合规底线

中央企业要督促控股上市公司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严禁以市值管理为名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严禁操纵股价、严禁内幕交易。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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