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决定
(2024年7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3号)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政策调整的新要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衔接,便利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关管理工作,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08年2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发布)。
本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