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的决定(2)
十六、学校应当把培养学生阅读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校园主题阅读活动,成立各类读书社团,为学生提供科学的阅读指导,引导学生加强课外阅读。
十七、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和社会福利机构提供阅读资源与服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为特殊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提供基本阅读保障。公共图书馆应当为有视觉障碍的残疾人阅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
十八、本决定自2025年4月23日起施行。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