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10)

示例:某某单位未按时履行证明商标使用备案义务案。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15条:“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第22条(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第13条第2款:“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许可后3个月内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5.6(证明商标注册人)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其证明商标案

法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0条、第22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第16条第2款。

示例:某某单位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其证明商标案。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0条:“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第22条(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第16条第2款:“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6. 地理标志类

6.1侵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案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60条第2款。

示例:某某企业侵犯“AA”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60条第2款(略)】

6.2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

法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第24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1项、第3项、第4项。

示例:某某企业擅自使用“AA”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第24条:“违反本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1项、第3项、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一)在产地范围外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三)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用于产地范围外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即使已标明真实产地,或者使用翻译名称,或者伴有如“种”“型”“式”“类”“风格”等之类表述的;(四)在产地范围内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的产品上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第32条:“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第33条:“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6.3仿冒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

法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第24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2项。

示例:某某企业仿冒“AA”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第24条(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2项:“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二)在产地范围外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与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相似的名称,误导公众的……”】

6.4擅自使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

法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第24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5项、第6项、第8项。

示例:某某企业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第24条(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5项、第6项、第8项:“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五)在产品上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六)在产品上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近似或者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志,误导公众的……(八)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6.5销售擅自使用/仿冒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产品案

法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第24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7项。

示例:某某企业销售擅自使用“AA”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产品案。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21条、第24条(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30条第7项:“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七)销售上述产品的……”】

总共15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