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2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1月12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02年5月30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