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2)
(三)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各国有企业应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在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的基础上编制决算,不得擅自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利用会计差错更正等方式调节利润,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各单位要压实监管责任,强化对所属企业财务信息审核,防范数字造假。财政部门将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等财会监督力度,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问责。
(四)强化数据研究分析。各单位应加强财务决算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发挥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对政策制定的支撑作用。要厘清国有资本权益分布和变动情况,准确界定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其他非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分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结构和变动情况。做好企业盈利水平和盈利结构分析,剖析成本费用情况、资金周转情况,合理评估潜在风险,客观反映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五)加强相关工作配合衔接。扩大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在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收支管理、全口径债务监测、国有企业改革等各业务领域的成果运用。有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一级企业(直接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报送的决算数据,应与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对外投资情况表保持衔接。
(六)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填报单位确定信息密级。对确定为涉密或敏感的财务信息,其收发、传递、复制、保存等应符合相关保密要求。凡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通过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报送。严禁通过互联网和未采取保密安全措施的载体传递涉密信息。
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财政部将对各单位财务会计决算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联系电话:业务支持 010-61965784,技术支持 010-61965704
附件:1.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
2.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补充指标表]及编制说明
3.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
4.2024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提要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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