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 (2)
九、强化技能强企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多元经费投入机制,通过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产业引导基金、职工个人付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使用管理。按规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企业要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提取和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在资金、项目、金融等方面加强政策协同。有关行业部门要抓好行业企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工作规划和培养工作,宣传推广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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