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
工信部联信管〔2024〕25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时期极端场景和大安全大应急对应急通信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应急通信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国家大应急通信框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围绕构建国家大应急通信框架,以创新突破技术装备为基础,以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夯实网络基础和提升断路断电极端条件保障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应对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有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到2027年,应急通信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空天地海一体关键技术创新突破,极端条件适用装备有效供给,应急通信特色服务持续拓展。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清晰顺畅,部门间衔接协同更加高效,电信企业应急管理改革加快推进。灾害易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水平显著提升,通信网络抗毁韧性切实增强,公网专网协同格局基本形成。指挥预警智能高效,队伍力量体系健全有力,跨区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层保底通信能力基本建立,极端场景保障能力大幅跃升。
二、推动应急通信创新突破
(一)推进应急通信技术突破应用。聚焦信息通信新技术,通过国家、部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应急通信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推动跨运营商应急漫游、无人机空中通信、室内定位导航、地下空间信号增强等适用于极端场景的重点技术研发,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及安全技术应用,满足应急通信能力现代化升级演进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研发推广新型应急通信装备。面向极端场景,制定重点装备研发清单,组织开展揭榜挂帅。用好各类项目渠道,设立专门科目支持应急通信高端、新型、适用装备研制。重点加强无人空中载体装备、全地形车、高空基站等高机动性装备,应急专网融合终端、背包基站、微波/散射通信装备等轻量化便携装备,适应严寒、密林等极端条件装备以及更适合基层使用的易操作高可靠性设备研发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应急通信创新发展平台。产学研联合创建应急通信工程实验室和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基础和前沿理论研究。用好应急通信工程技术验证平台,强化实验测试,有力支撑新技术、新装备、新业务在应急通信领域的创新应用。组织制定应急通信标准体系,加强应急预警、网络抗毁、互联互通等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应急通信产业生态繁荣。建设应急通信产业集群,打造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骨干企业。突出行业引领,发挥学会、联盟等行业组织作用,完善应急通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指导性产品目录,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应急通信机制改革
(五)构建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完善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络渠道,明确联络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定期沟通需求。应急处置时,各相关部门向通信管理部门提出应急通信需求,通信管理部门组织通信行业及时响应、有效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应急通信协同保障机制。通信管理部门与应急、电力、地面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健全协同保障机制。强化能源保障协同,为重要通信设施、应急通信无人航空器、车辆装备提供优先电力等能源供应。强化运输保障协同,为应急通信队伍装备、运输车辆提供必要通行和物流保障,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开辟应急通信无人航空器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力量投送协同,极端场景下将应急通信人员、装备作为首批力量响应出动,通过空中投送、地面徒步、摩托化机动等方式投送至受灾区域。(中央空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应急通信装备、队伍及易发“断路、断电、断网”高风险区域台账,完善急时电信企业间资源共用、互备及协同抢修机制,提升科学调度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之间实现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及时通报交通、电力、通信网络运行情况以及灾害预警和响应行动等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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