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
(四)做好数据收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统一提供的数据字段要求,完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数据归集系统,规范开展数据收集,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到旧车去向、新车来源、消费者信息可查。
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及专班相关工作通知继续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doc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doc
商务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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