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2)
八、完善评价激励。各地各校科学合理确定中小学体育教师课时量,并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质健康监测、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职称评聘标准,优化岗位结构,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遴选表彰中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各地要统筹各类体育资源,鼓励和支持体育教师组建学校运动队,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并在教学装备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各地各校要定期开展优秀体育教师专题宣传活动,选树一批“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的先进典型。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和体育强国建设的高度,加强对本地区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谋划,定期研究区域内体育教师培养和配备工作。要将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列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发挥责任督学常规督导作用,引导各地按要求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加强专职体育教研员队伍建设。健全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强化对学校体育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
十、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需求将中小学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重点支持体育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运动队建设、体育竞赛、训练装备更新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中小学体育,多渠道逐步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
教 育 部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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