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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前,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但尚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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