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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

国卫办妇幼发〔202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

人民健康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在儿童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儿童健康权益,改善儿童就医体验,现就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秉持儿童优先理念,以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获得医疗保健服务更加便捷,看病就医更加舒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医疗机构改造空间环境,提升服务品质,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社会支持,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建设目标

儿童包含3岁以下婴幼儿,3~6岁学龄前儿童以及6~17岁学龄儿童。

引导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到2030年儿童友好医院在上述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内容与指南,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儿童友好机构建设,到2030年建成一批儿童友好机构。

    三、建设内容
    (一)推进就医空间友好,打造安全舒适环境。
1.满足儿童特点与需求。设计、规划和改造医疗机构,引入“1米高度看医院”的儿童视角,打造便利舒适、趣味多样的就医空间,使得环境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设施符合儿童生理需求,建筑符合儿童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建筑物外部设计和内部装饰,融入趣味化设计元素,采用多元化色彩表达,为儿童营造轻松、有趣的就诊环境,缓解就医紧张情绪。针对儿童就医陪护多的特点,适当增大走廊、候诊区、休息区面积。在院区内设置儿童“游戏角落”和“阅读空间”,配备饮水、就餐、零售等生活便利设施,增强医院亲和力和就医便利度。

2.统筹优化门诊布局。以就医患儿为中心,合理规划门诊布局,优化就诊路径,设置导诊、咨询、检查检验预约、缴费、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中心,导诊标识标牌清晰易懂,减少无序流动,让患儿和家长少跑路。门诊区域实施适儿化设计和改造,适当降低就诊台、采血窗口等设施高度。就诊区域配备母婴室、婴儿整理台、儿童座椅、家庭厕所,卫生间设置幼儿专用大小便设施和洗手池,为儿童就医提供便利。分区设置儿童保健与儿童疾病诊疗区域,加强通风消毒,防范院感发生。

3.完善住院病房设置。以实施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强儿童病房适儿化改造,配置符合标准的儿童专用病床,保障每张病床充足使用面积,卫生间配备儿童专用马桶和热水系统,完善洗浴、通风、防滑、照明、取暖、紧急呼叫等功能。推动儿童病房以双人间、三人间为主,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开设家长可陪护的家庭化病房,满足家长陪护需求。加强病房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增设儿童“关爱空间”,家长或医护人员陪伴住院患儿在此阅读、游戏和亲子互动,缓解儿童住院焦虑,丰富儿童住院生活。

4.强化儿童安全防护。医疗机构室内外活动空间及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儿童安全防护要求,积极防范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室内通道设置儿童扶手,地面采用防滑及软质材料,适当加高窗台、护栏。重点部位和区域配置视频监控、紧急报警、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优化医疗机构院区内外交通布局,设置人行道、机动车专用道及减速设施,实行人车分离,提高儿童步行安全性。定期清洗消毒公用设施,巡护检查室内外活动场地、道路中央井盖、道路两侧树池等点位,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推进健康服务友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5.创新儿童健康服务模式。妇幼保健机构突出以儿童健康为中心,打破“防”“治”科室分设格局,组合设立儿童保健部,按照儿童生长全过程优化服务流程,整合医疗保健服务内容,构建系统连续、防治结合的服务模式。儿童医院聚焦儿童疾病诊断治疗,以患儿为中心,临床科室相互配合建立多学科诊疗服务模式,构建儿童重大疾病和常见病救治优势。鼓励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将涉及儿童诊疗的相关科室聚集在一起,建立儿童门诊、检查、住院、康复等物理空间相对集中、诊疗服务相对连续的儿童诊疗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儿科门诊设置,实现布局合理、数据共享、服务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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