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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4)

(十五)强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新型储能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推动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新型储能电池全链条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及透明化管理,支持构建行业运行分析、监测预警等机制。鼓励建设新型储能产品检测认证平台,开展产品分析、评价、应用验证等服务。

七、实施贸易投资合作提升行动

(十六)巩固拓展出口优势

探索将加强新型储能领域国际合作纳入共建“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框架,加强与相关国家资源战略、政策、标准等对接,积极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高质量实施已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安排。鼓励行业组织、智库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及时跟踪新型储能领域相关国家市场准入、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举办贸易投资相关培训,系统提升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国内行业组织和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协调、自律作用,防范出口领域恶意竞争,共同维护中国品牌良好形象。

(十七)支持高质量“引进来”

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学术会议、联合攻关、人才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前瞻技术交流和先进技术引进,支持举办世界级新型储能大会,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储能行业交流平台。鼓励国际新型储能企业和机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对华投资,强化与国际性经贸组织、行业商协会、专业投资机构高效互动,建立完善市场化、常态化合作对接机制。

(十八)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支持新型储能企业有序开展国际化布局,研究海外布局指引,引导企业制定因地制宜的出海战略和布局方式。在“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下,支持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市场。深入推进新型储能国际标准交流合作,提升新型储能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新型储能国际标准制修订,在全球产业生态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八、保障措施

(十九)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布局和运行监测,推进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和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合理布局,鼓励地方出台支持新型储能制造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发展的专项政策。建设政府与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体系,研究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础的储能电池产品安全推荐目录。

(二十)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利用中央及地方相关政策资源,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多场景新型储能应用试点示范。在储能产品运输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用好绿色金融工具,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新型储能电站开发保险产品。

(二十一)规范行业秩序规范

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落实新型储能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新型储能产品质量监督。加强对专利侵权、市场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化解行业“内卷”现象,维护健康公平市场环境。鼓励第三方机构、行业组织等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建立正向引导市场的合作机制。

(二十二)加快人才引育

强化新型储能制造业领域产教融合,进一步发挥产教融合平台作用,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环节,做实做优做强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学院。因产办学、因需施教,助推产业需求与学生所学同频共振。培养与“吸纳”相结合增加国际型产业人才供给,协调构建高端人才培养网络,促进人才差异化合理布局,促进人才等要素跨区域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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