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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军令〔2025〕20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已经2025年2月7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主席 习近平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三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一节 基本队列动作

第二节 武器(装具)的操持

第四章 分队、部队的队列规范

第一节 队列队形

第二节 队列动作

第三节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

第五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第六章 阅兵

第一节 基本规范

第二节 陆上阅兵

第三节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四节 空中阅兵

第七章 仪式

第八章 附则

附件一 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附件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件三 标兵旗的规格

附件四 符号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参战和被召集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预备役人员。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按照有关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军人和军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强化号令意识,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和协调一致的动作,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第四条 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令,起表率作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军人应当严格遵守下列队列纪律: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三)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四)保持队列整齐,出列、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六条 队列指挥位置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队列左侧中央前或者偏后,必要时在队列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队列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队列右侧前(右侧)或者左侧(右侧)后。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

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换及敬礼、礼毕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八条 队列指挥要求

(一)指挥位置正确;

(二)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四)熟练掌握和运用队列指挥方法;

(五)认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按照规定组织验枪;

(六)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第三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一节 基本队列动作

第九条 立正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参加阅兵时,下颌上仰约15度。

第十条 跨立

跨立即跨步站立,主要用于训练、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可以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或者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手心向后。携枪时不背手。

第十一条 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持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动作应当迅速。

第十二条 停止间转法

(一)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身体重心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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