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18)
降旗时,司号员吹《降旗号》,掌旗员、护旗兵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动作要领执行。
第七十六条 誓师大会仪式
旅级以上单位执行作战或者其他重大任务前,可以举行誓师大会仪式。
举行誓师大会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布命令;
(四)任务部队代表讲话;
(五)其他代表致辞;
(六)首长讲话;
(七)集体宣誓;
(八)奏唱军歌;
(九)仪式结束。
仪式现场可以悬挂军徽或者军兵种特色标识、战斗标语,插荣誉旗帜等。
司号员吹《出征号》,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宣布命令,以宣布任务命令指示为主,也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同时宣布表彰奖励命令;任务部队代表讲话,可以宣读决心书,也可以宣读挑战书、应战书。举行誓师大会仪式,可以视情邀请地方领导、官兵家属参加、致辞。集体宣誓时,由一名领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
团级以下单位举行誓师大会仪式,可以根据实际简化程序。
第七十七条 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舰艇执行海上护航、出国访问、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任务时,可以举行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举行码头送行任务舰艇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地方领导致辞;
(四)部队首长讲话;
(五)奏唱军歌;
(六)向首长请示启航;
(七)舰艇离码头;
(八)仪式结束。
仪式开始前,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在码头面向舰艇设站席主席台和任务官兵亲属、送行官兵、军乐队就位区,送行首长和军地领导以及编队指挥员或者舰长、政治委员在主席台就位;军乐队奏《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向首长请示启航后,奏《欢送进行曲》。
举行码头迎接任务舰艇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准备;
(二)奏《欢迎进行曲》;
(三)向首长报告返航;
(四)向编队指挥员或者舰长、政治委员献花;
(五)仪式正式开始;
(六)奏唱国歌;
(七)地方领导致辞;
(八)部队首长讲话;
(九)奏唱军歌;
(十)仪式结束。
仪式开始前,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任务舰艇驶近码头时,军乐队奏《欢迎进行曲》;分区列队舰员和码头欢迎人员听令挥手致意,舰艇带上第一根系缆时停止挥手;向首长报告返航后,奏《人民军队忠于党》,编队指挥员或者舰长、政治委员接受献花;奏《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
第七十八条 凯旋仪式
部队圆满完成作战任务或者其他重大军事任务归建时,可以举行凯旋仪式。
举行凯旋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准备;
(二)奏《欢迎进行曲》;
(三)任务部队指挥员向首长报告;
(四)向任务部队代表献花;
(五)仪式正式开始;
(六)奏唱国歌;
(七)地方领导致辞;
(八)部队首长讲话;
(九)奏唱军歌;
(十)仪式结束。
凯旋仪式通常在部队驻地的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举行。仪式现场可以在适当位置设置“凯旋门”(标兵持枪分列于“凯旋门”前两侧,欢迎队伍分列于“凯旋门”后两侧)。司号员吹《凯旋号》,任务部队指挥员向首长报告。向任务部队代表献花时,通常安排地方群众代表献花。
第七十九条 授装仪式
授装仪式,通常由旅、团级单位组织实施。
举行授装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宣读授装命令;
(四)授装、接装;
(五)宣读接装誓词;
(六)首长讲话;
(七)仪式结束。
授装仪式应当列队举行。播放《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授装首长宣布授装命令后,播放《荣誉曲》,接装首长出列至授装首长前适当位置,向授装首长行举手礼;授装首长将授装证书授予接装首长;接装首长双手接授装证书,向后转,向接装部队列队人员展示证书后入列。接装时,接装部队指定装备战斗编组,列队行进至新列装装备前适当位置,成一列横队立正;待接装首长下达“接装”口令时,装备战斗编组分别进入装备各战位,编组人员按照本条令第六十五条相关规定就位。
授枪时,应当举行授枪仪式。授枪仪式通常以连为单位组织,参照授装仪式的程序实施。授枪、接枪时,授枪首长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被授枪人员答“到”并出列至授枪首长前适当位置,向授枪首长行举手礼;授枪首长将枪授予被授枪人员,并高声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枪支型号和编号;被授枪人员双手接枪,携枪成立正姿势,听到“入列”的口令后入列。
舰艇、飞机、导弹等大型装备授装仪式由军兵种规定。
第八十条 舰艇入列、退役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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