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19)
舰艇入列、退役仪式,由旅级以上单位组织实施,通常在舰艇停泊的码头举行,也可以在舰艇甲板、机库举行。
举行舰艇入列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宣布入列命令;
(四)授予军旗;
(五)部队首长讲话;
(六)授旗首长讲话;
(七)奏唱军歌;
(八)仪式结束。
仪式开始前,按照规定在舰艇甲板适当位置设舰艇仪仗队,必要时设码头军乐队,码头参加仪式的人员在指定区域就位。播放《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不具备码头升国旗条件的,可以只奏唱国歌;仪式开始前将国旗系在主桅旗绳上,待授旗后由舰艇组织升国旗(不奏国歌)。如安排宣读贺电、贺信,在部队首长讲话之前进行。邀请驻地政府、舰艇命名城市、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时,如安排互赠纪念品,在授旗之后进行;如安排致辞,在授旗首长讲话之前进行。
举行舰艇退役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读舰艇退役命令;
(四)退役舰艇首长讲话;
(五)首长讲话;
(六)移交军旗;
(七)奏唱军歌;
(八)仪式结束。
举行舰艇退役仪式当日的升旗时间,组织隆重升国旗。仪式开始前,参加仪式的人员按照规定位置就位;首长登舰时,执行相应等级的迎接首长舰艇礼仪。播放《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
多艘舰艇同时举行入列、退役仪式,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 组建仪式
团级以上单位举行组建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读组建命令;
(四)授予军旗;
(五)组建单位首长讲话;
(六)授旗首长讲话;
(七)奏唱军歌;
(八)仪式结束。
播放《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授予军旗时,根据实际可以组织迎军旗、送军旗,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邀请地方政府、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时,如安排互赠纪念品,在授旗之后进行;如安排致辞,在授旗首长讲话之前进行。
中央军委组织的组建仪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二条 转隶交接仪式
军队建制单位改变领导管理关系时,可以举行转隶交接仪式,由移交、接收单位的共同上级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监交方)组织实施。
举行转隶交接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宣读转隶命令;
(四)交接文书签字;
(五)转隶单位首长讲话;
(六)移交单位首长讲话;
(七)接收单位首长讲话;
(八)上级首长讲话;
(九)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
(十)仪式结束。
播放《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交接文书签字时,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监交方代表向主席台首长敬礼后,在签字席就座签字(监交方位中间,移交单位位监交方左侧,接收单位位监交方右侧);签字完毕后起立,三方相互敬礼、交换移交文书,面向主席台首长敬礼后,离开签字席,回到原座位。
第八十三条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举行晋升(授予)军衔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读晋升(授予)军衔命令;
(四)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
(五)更换(佩戴)军衔标志服饰;
(六)奏唱军歌;
(七)仪式结束。
播放《仪式曲》,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时,播放《人民军队忠于党》,首长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方中间位置站立,晋升(授予)军衔人员依次齐步行进至首长面前,向首长行举手礼,首长还礼后,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握手,向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晋升(授予)军衔人员双手接过命令状后,成立正姿势(左手持命令状,自然下垂),再次向首长行举手礼,首长还礼后,再次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握手,并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站在首长左侧,右手掌心向上、四指扶命令状成立正姿势,命令状正面朝前)合影留念。晋升(授予)军衔人员自行齐步行进至会场外更换军衔标志服饰,首长返回主席台。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更换(佩戴)军衔标志服饰后,播放《荣誉曲》,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集体返回会场,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分别向位主席台的领导和主席台下与会人员行举手礼,尔后统一向左(右)转,齐步回到原位。仪式结束后,首长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举行晋升(授予)军衔仪式,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与宣布命令会议一并举行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 首次单飞、停飞仪式
飞行学员符合首次单飞条件的,可以举行首次单飞仪式,通常由飞行院校组织实施。达到飞行最高年龄或者有突出贡献的飞行人员停飞时,可以举行停飞仪式,通常由旅、团级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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