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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2)

(七)加快老旧设备和生产线更新改造。依据《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以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或实际投产运行超过10年的工业炸药、工业雷管、人工影响天气燃爆器材、安全气囊用点火具、射孔弹等生产线和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为重点,加快更新改造老旧、低效、高风险设备和生产线。

专栏2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制订民爆行业智能制造相关标准。到2025年底,发布实施《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到2027年底,制修订一批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

二是构建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生态体系。针对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和对应的技术工具、数据要素、知识模型和人才技能,构建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一图四清单”,指导民爆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方案建设。遴选一批能够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到2025年底,发布重点产品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到2026年底,培育10家以上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企业。

三是打造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开展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案例征集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标杆项目建设。鼓励民爆企业加快建设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到2026年底,遴选10个以上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应用案例;到2027年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3级及以上的企业超过5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90%。

四是加快老旧设备更新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线和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选择非0类专用生产设备。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推动实际投产运行超过10年且未进行系统性技术改造的生产线和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实施改造;对未实施改造的,要每年组织专家开展安全性评估论证确保安全。到2027年底,所有产品生产线和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实现无0类专用生产设备;工业炸药生产线所有危险等级为1.1级工房(含中转站台)、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接触危险品的工序、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接触基础雷管和成品雷管的工序现场实现无固定岗位操作人员。

四、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八)推动企业重组整合。鼓励民爆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开展产业链整合,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鼓励构建区域营销平台,优化销售场点布局,支持区域销售企业之间及同上下游企业重组整合。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企业,大幅压减危险源点。

(九)持续优化产业及产品结构。继续压减包装型工业炸药许可产能,稳步提升企业(集团)现场混装炸药许可产能占比。积极推动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撤点并线,推动实现集约高效生产。优化产能许可管理措施,动态调整电子雷管产能,支持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应用。引导企业强化行业自律,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五、切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和扩大开放

(十)加快实施绿色制造。以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利用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民爆行业绿色清洁转型。鼓励基于数字技术开展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的绿色化改造,鼓励低(无)污染起爆药、工业炸药及制品等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广。大力推进无起爆药雷管技术,实现雷管生产零污染。严格落实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鼓励企业提升重点用能设备效能,采用可降解绿色包装,应用先进环保技术做好废水、固体废物和不合格品处理,促进减污降碳、循环利用、节能减排。

(十一)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民爆企业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矿山、高铁、电力等企业“走出去”为牵引,支持优势民爆企业到海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开展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积极开发国际市场,扩大工业电子雷管等民爆产品出口规模。鼓励国内民爆企业与国际先进民爆企业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或联合开展研发,引入先进管理模式或人才,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六、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重大问题研究,推动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民爆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民爆行业发展实际的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为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对压减危险岗位操作人员的创新技术及智能装备首次应用的、对开展民爆产品生产线无人化试点并成功应用的,给予政策支持。完成对小品种民爆生产企业重组整合的,可将小品种产能置换为混装炸药产能使用。支持民爆企业积极参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用好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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