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发〔2025〕10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深圳、宁波金融监管局,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为做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支持科创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改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制定了《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协助地方政府做好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
2025年3月4日
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部署,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的作用,不断丰富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总体目标
持续强化政策引领、信贷支持、产业孵化、产品创新等发展助推作用,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保险保障、专业处置等风险分担和缓释作用。切实做好服务优化、人才培养、上下联动等基础保障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金额合理增长,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更好满足知识产权领域多样化金融需求,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 2027 年,试点地区基本建成服务便捷高效、信息共享畅通、体制机制完备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结合各地实际构建各具创新特色、运行良好高效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总体形成知识产权、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理便捷高效
1.全面推进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验区内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现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全覆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商标权及版权质押登记服务窗口或者代办点。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试验区金融机构开通版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在线版权质押登记平台,优化登记流程,缩短办理周期。
2.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示共享。推动建立版权质押登记公示信息平台,完善版权质押登记机制。支持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登记公告信息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共享互通,进一步提升企业动产融资便利度。指导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中国及多国专利查询系统、中国版权登记查询服务平台及各地版权登记有关平台等系统,查询知识产权权属状态、许可使用、交易转让等关键数据信息。鼓励试验区金融服务平台与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强化工作协同,在质押数据信息查询、融资需求、企业税务、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知识产权融资项目数据库,提高信息获取便利度。
(二)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
3.扩大推广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鼓励商业银行结合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及智能化评估模型工具,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 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指导商业银行按照“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原则,优化评估方法、指标、系数,逐步扩大内部评估适用范围。
4.强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化建设。支持各地研究制定反映地区特点的商标权、版权评估指引或规范等。鼓励各地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提供数据、模型和系统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用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整体评价替代价值评估。鼓励专业评估机构提高评估效率、降低评估费用。
(三)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
5.优化商业银行内部保障机制。指导商业银行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办法和管理制度。鼓励依托科技支行、文创支行或设立知识产权金融专营机构推广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下放审批权限,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监管不良率考核容忍等监管政策。配套设置专门信贷额度、风险评估审批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建设知识产权金融人才库,培养知识产权金融专员,研究设立直达基层信贷员的个人奖励计划。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