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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需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信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九条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项目的依据。项目单位可以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并说明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变更调整情况,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需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定投资概算的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应当由具备资质的甲级设计单位编制。

第十条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项目单位依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组织勘察、设计、招标等工作。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或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须按程序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 项目决策应当建立第三方辅助审核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项目审核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在审批或核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前,一般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咨询评估或技术审查。

第十二条 项目决策要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3000万元以上或特别重要的部所属事业单位项目须提请部党委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由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按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好开工前的各项建设条件,并对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坚持速度、质量、安全“三统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施工质量稳定可靠、运行管理廉洁高效。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要严格建设程序,严格概算控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建设活动,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

由于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建设方案的,由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按程序向项目原审批单位提出调整申请。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调增或总投资调增幅度为原批复投资10%以上的,原则上应由项目单位先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结论报原项目审批部门申请调整。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不变且总投资调增幅度为原批复投资10%以下的,由于技术进步、标准变化、施工图优化等原因,需要对部分设备、材料、工艺进行优化,提高技术指标、完善功能参数的,由项目单位组织第三方评估论证后自行调整。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核准的招标投标意见,组织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项目资金必须依法严格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和施工进度拨付。不得拨付与项目无关的工程,不得核销超规模、超标准的开支。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按照批复完成建设任务后,应当组织工程验收;满足设计要求、具备使用功能的,应当在工程验收后3个月内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有关工作。

项目按以下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且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应急管理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项目由应急管理部组织工程验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项目,由应急管理部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工程验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或受其委托组织竣工验收。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且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单位组织工程验收,报项目审批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三)全部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且300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单位组织工程验收,报项目审批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四)全部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且3000万元以下、40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报项目审批单位备案。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验收主要根据项目批复文件和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总结报告,对照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文件、环保验收文件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竣工结决算报告等资料,对项目总体完成及变更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施工和设备完成情况、建设管理情况、档案资料归档情况等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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