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4)
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购新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最终成交价格指商品售价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且产品最终成交价格不得超出我省在售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信息库中限高价(指导价)。
(二)商户及产品的征选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进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以旧换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省商务厅通过省级服务平台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专区,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产品。参与商户、品牌企业在活动期间均可按要求提交资料,经审核公示后分别入选参与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购买补贴活动商户信息库和在赣销售手机等3类数码品牌产品信息库。
(三)补贴申领方式及审核流程
1.补贴申领方式
个人消费者按照支付立减方式即时享受政府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后期申领。垫资商户应通过登录省级服务平台手机数码专区,清晰、准确、完整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销售产品发票图片及信息(每件补贴产品均须单独开具发票)。
(2)销售清单图片及信息。
(3)销售产品机身上唯一识别代码(SN码)图片及信息等资料。
(4)销售产品现场激活后的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码)截图(若有多个的需完整采集)及信息等资料。
垫资商户提交的资料应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且上传信息须与消费者、销售产品相关基础信息保持对应一致。
2.补贴审核流程
补贴申请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省级服务平台应每5个工作日将审核通过后的补贴申请,按数码产品销售发票开具地分别汇总,并提交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设区市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垫资商户的对公账户。各地在收到省级服务平台补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核拨工作。垫资商户可通过省级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级服务平台上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确认。(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家装厨卫“焕新”支持力度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等物品和材料(见附件,鼓励各地将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上的,按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终成交价格指商品售价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每位消费者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以每套房、每户家庭为单位进行补贴的,参照上述确定补贴限额标准。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和居民消费实际,科学合理拓展补贴产品清单。
个人消费者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标准、补贴限额及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商户及产品的征选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进家装厨卫焕新,各地要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家装厨卫焕新,通过各地服务平台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产品,组建活动商户信息库和产品信息库。
(三)补贴申领方式及审核流程
各地可采取发放消费券或刷卡立减方式实施补贴,突出惠民便民,通过群众广泛知晓、日常使用频次较高的政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等发放补贴资格。各地服务平台要与省级服务平台数据归集接口实现对接,做好实时补贴资格校验及数据共享归集工作,力求及时高效兑现补贴优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用足用好以旧换新资金
(一)加强资金统筹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综合设区市常住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资金执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设区市支持资金规模,按照“激励相容”原则,资金分配向工作成效较好的设区市适度倾斜。中央直接向地方安排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资金,按照总体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我省地方配套资金按照省级与设区市本级9∶1原则共担,县区原则上不负担。对超出中央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且中央不再负担的部分,原则上按照省级与设区市本级9∶1共担。各地要及时完成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支持政策衔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按规定予以收回。鼓励各地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做好配套优惠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撬动作用,让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