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导意见
(2024年11月22日体育总局、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布,体群规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民(宗)委(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妇联: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体育工作既是强国事业,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的事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体育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以体育健身活动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各族群众身心健康,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强大力量。
到2030年,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显著成效,民族地区的体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明显提升,高素质体育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实现民族地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围绕着民族地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抓实一批中华传统体育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知名体育赛事,推出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组织一批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培育一批体育人才基地;各族群众的体育意识、健康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显著提升,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深度融合。
二、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一)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整理中华体育文化资源和人文底蕴,深入挖掘、整理、打造中华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符号和文化形象,发挥体育文化的隐性润育作用,推动新时代中华体育精神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合。做强做大“中华体育精神颂”文化品牌,广泛开展中华体育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等优秀运动员的带动引领作用,走进民族地区讲述祖国培养、为国争光的体育故事,与民族地区各族群众一起互动、共享体育运动的激情和体育文化的魅力。
(二)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加强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用好体育类、民族类等学术期刊杂志平台,加强中华传统体育自身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加大科研力度,通过设立重大专项课题,举办专题研讨、高峰论坛等形式,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挖掘和研究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优秀基因和时代价值。
(三)加强中华体育精神培育,重视体育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重视体育院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思政课”建设,开设《中华体育精神颂》通识教育课程,教好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在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工作中突出中华体育精神的塑造。加强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的师资培训工作,在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开设中华传统体育类运动项目,组织开展面向各族青少年的中华传统体育夏令营和异地游学体验活动,把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全方位融入到体育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四)加强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整理工作,开发利用好中华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培育一批中华传统体育优秀非遗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制定“中华传统体育非遗传承发展规划”,建立“中华传统体育非遗数字资源库”,出版《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遗图典》等系列丛书。鼓励把民族地区的特色节日文化、自治州自治县成立逢十周年庆典等节庆活动与特色体育赛事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民族、民俗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和文化展演,将体育融入到民族地区的日常生活之中。鼓励民族地区传统体育非遗传承人走进学校,让各族学生零距离感受中华传统体育的文化魅力,引导各族学生同心同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加强民族地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强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保障
(五)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民族地区体育人才信息数据库系统,准确掌握民族地区体育人才队伍状况。建立健全民族地区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引进机制和激励制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体育人才不足的现实问题。加大民族地区高层次体育领军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实施民族地区高层次体育领军人才领头雁培育行动,重点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优秀退役运动员等业务培训工作,将体育人才纳入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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