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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导意见(3)


六、做好体育文宣工作,推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与“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的内涵意义,加强体育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各项目运动队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中突出中华体育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建立常态化宣传引导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适时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和行业、地方新闻媒体开展调研采访活动,挖掘各地在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组织优秀运动员和体育界人士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在体育故事、冠军格言、优秀运动员采访、赛事标语等文宣工作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村BA”“村超”等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融入铸牢元素。通过优秀运动员讲好开学第一课、拍摄少数民族奥运冠军、世界冠军为国出征影视作品等形式,扩大中华体育精神的影响力。在国际体育交流合作和体育对外交往活动中,宣传推广中华传统体育和中华体育精神。积极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推动包括武术、龙舟、围棋、舞龙舞狮、健身气功等在内的各民族优秀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在多元体育文化活动中,提升中华传统体育文化传播效能。

(十六)加大民族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在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中,组织拍摄中华传统体育图片、纪录片。充分利用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栏、户外墙体、短视频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平台,植入体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元素的宣传内容。推动中国体育“两个博览会”在民族地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用鲜活直观的体育历史文物和图片,全面介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

体育总局

国家民委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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