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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

令〔2025〕164号



《关于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2月1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25年1月8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2008年7月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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