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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办发〔2025〕31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金融控股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有关要求,探索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强化组织实施,结合任务目标,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发至金融监管分局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锚定“四个面向”,从科技创新金融需求出发,聚焦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聚合优质金融资源,建立健全科技金融长效机制,优化科技金融制度安排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金融服务保障。

——坚持市场主导。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主经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科技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科技、发展改革部门协力营造服务科技创新良好环境。

——坚持系统推进。将科技金融发展各项因素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推进,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供给体系,推动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切实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适配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安全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并重。明确金融机构科技金融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将安全可控贯穿科技金融发展全过程。

二、主要目标

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科技金融制度逐步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不断完善,外部生态体系持续发展,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保障,加快实现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

(一)健全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因行(司)制宜、因地制宜探索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内部管理组织形式,强化资源统筹协调,发挥各自服务优势。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支持向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鼓励加快引进具有科技、产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完善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机制。

(二)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健全多维度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体系,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科学制定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符合普惠信贷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适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金规〔2024〕11号)有关规定,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动性。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并综合区域、行业、市场等情况动态调整。

(三)做好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做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金融服务。统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行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独角兽、“隐形”冠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链主企业和实施主体等企业,“两新一重”、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技术、农业科技、绿色低碳等领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一视同仁服务民营、外商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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