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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各级政府、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助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求,为跨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产业园区,加强与研发机构、中试验证平台、科技创新孵化器和加速器等合作,助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应用。

四、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

(五)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创新积分制、技术合同、产业链交易等信息,完善科技金融特色产品。对科技型企业营运资金需求测算的具体方法,可根据经营管理实际自行统筹确定。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5年。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可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目的和用途,参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或适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可以用于研发及专利产业化。

(六)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其应用推广、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关键环节,针对研发损失、设备损失、专利保护等重点领域,提供与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相适应、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根据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保险需求,研发新型科技保险产品,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和相关从业人员保险供给,提升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职业责任等方面保险保障质效。

(七)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扩大至具备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的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深化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证券基金,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研究扩大试点银行、地区和企业范围,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进行产业整合,畅通资本循环。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研究扩大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试点。

(八)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合作。鼓励银行机构与资产管理机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强信息共享和项目推介,探索同各类科技创新基金全流程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优选被投企业做好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多元化投资工具加大对创业投资等投资机构的支持力度,发展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

(九)支持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担保债券等提供承销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等加大科创类债券投资配置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计划等证券化产品。

五、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

(十)强化数字赋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隐私计算等技术,研发数字化经营工具,集成展示科技型企业评价、评估结果,增强企业识别和筛选能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和风险防控水平。支持GB 18030《信息技术 中文编码字符集》运用,保障金融业务顺畅办理。强化金融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促进数据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

(十一)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发展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健全差异化评估评价体系,优化科技创新担保增信服务。针对缺乏历史数据、潜在损失较大的科技保险,通过组建共保体、再保险等方式分散风险,减轻企业投保财务负担。

(十二)促进企业信息共享。推动强化科技创新相关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系统集成、动态更新、高效便利的科技型企业数据要素归集、整理和共享机制,为科技信贷评审和保险定价提供全面、及时、便利的信息支持。

(十三)改进第三方中介服务。推动完善中介服务领域政策法规,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公允合理的收费机制,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科技价值评估、技术风险评价等服务,为科技金融业务开展提供参考。

六、加强科技金融风控能力建设

(十四)强化风险识别。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科技创新行业研究,深入研究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差异化的规律特点和风险特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综合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科技团队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价值、研发成果转化及其市场前景、直接融资可获得性等关键要素信息,努力实现科技型企业全景式评价,提高科技风险特征识别能力。

(十五)完善授信审批。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专门的科技信贷授信审批机制,推动风险管理前移。组织培养专职审批人员和审查人员,提升审查审批专业性科学性。针对科技型企业特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信审批模式,逐步设立分层分类的企业专属评价模型或评估方法,制定差别化的申报材料模板、审查要点和审批指引,持续提升科技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全面性。授信审批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担保和外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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